記者從廣西壯族西服自治區桂平市人民法院瞭解到,因糾紛處理不當,本是鄰裡鄉親的徐劍與徐全發生激烈爭吵、相互推拉,最終導致徐劍心臟病複發,喪失性命。法院近日審結了這起健康權、生命權糾紛案,依實際確定徐劍負70%的責任,被告徐全負30%的責任。
  2012年11月13日下午,曾有心臟病史的徐劍幫兒子維修家門口的道路,同村的徐全以修路占用了自家菜地為由進行制止,並與徐劍發生爭吵。徐全要求處理好占用菜地問題才能再動工,但徐劍認為修路沒占用徐全家菜地房屋二胎。爭吵過程中,徐劍先動手推了徐全,徐全被推後也不甘示弱,於是就互相推拉,數分鐘後大家都停了下來,孰知停下還不到1分鐘,徐劍即暈迷倒地,隨後被送至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鑒定徐劍的死因為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所致心源性猝死。情緒激動、劇烈運動、輕微外傷等構成死亡的誘導因素。2013年10月,徐劍的親屬將徐全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徐全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6汽車貸款多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徐劍生前有心臟病史,應當註意避免情緒激動、劇烈運動等構成病發的誘褐藻糖膠哪裡買導因素,其與被告徐全爭吵、推拉是造成病發的誘因,是其本身身體原因導致的死亡,其對自身死亡負主要責任。被告徐全與徐劍爭吵、推拉是造成徐劍病發的誘導因素,與徐劍的死亡有因果關係,有過錯責任,負次要責任。據新華社
  (原標題:男子吵架被“氣死”,法msata院判其自擔七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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